珠江燃气集团简介、服务承诺
社会服务承诺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为了搞好天然气供应业务,强化、规范内部管理,提高对外服务质量,结合公司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服务承诺
第二条管理承诺
(一)在公司内部传达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,认真履行特种设备的法律、法规所赋予的职责,满足政府与顾客的要求。
(二)建立质量服务管理制度,制定、发布公司的质量服务目标。
(三)组织并进行适时的管理评审,通过管理评审作出改进决议,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,以适应顾客需求及相关方面需求的不断变化,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。
(四)在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。
第三条服务目标
(一)目标:
1.顾客投诉处理率: 100%。
2.顾客满意度: >95%。
(二)以顾客为中心的经营理念,公司的一切活动目标确定为“追求卓越品质,满足顾客需求”。即向顾客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的产品是公司的行动准则。
(三)通过市场调查、顾客走访等方式,了解和确定顾客的需求,并将顾客需求转化为产品的特性要求加以控制。
(四)经常征询顾客对产品和服务的意见,不断改进,不断提高,确保顾客的要求予以满足。
第四条质量目标
(一)目标:
1.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率 100%。
2.交付产品合格率: ≥99.9%。
(二)公司在各部门和各个层次建立可测量的质量目标,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实施过程的有效控制,以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。
第五条服务监督
(一)对违背上述承诺的,可拨打广东珠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映或投诉。
广东珠江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话:020-8158888
(二)对不涉及第三方认定的质量服务责任投诉,在接到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进行沟通,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回复用户。